http://www.qjmbc.mil.cn 通知[2017]第 100 号
为了便于接受社会最广泛的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康联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品种重新选择的配送企业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进行书面投诉(投诉邮箱:qjmbcywts@163.com,咨询热线:010-66949159,010-63843312)。
附件:中选生产企业重新选择配送企业汇总表
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